中国大洋协会大事记

 一九九一年

  1月8日 国家海洋局、地质矿产部、外交部上报国务院《关于签署<关于避免有关深海海底区域重叠和冲突的谅解备忘录>的请示

  2月9日 大洋协会筹备组第七次工作会议(扩大)在国家海洋局召开。会议审议了筹备组办公室提交的《大洋协会筹备工作报告》,着重讨论和审议了《中国大洋协会章程(草案)》。会议听取了金建才关于《大洋协会机构组成与职责》的解释性说明。这些文件将提交预定同年四月召开的大洋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大洋协会理事会会议审议。

  222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道豫大使代表中国政府,与比利时、加拿大、德国、意大利、荷兰、英国和美国的政府代表,在纽约签署了《关于避免有关深海海底区域重叠和冲突的谅解备忘录》。

34 人事部批准大洋协会事业编制20人,下发了《关于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事业编制的批复》(人中编函[1991]11号)。

35 中国的多金属结核矿区申请获得批准。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的联合国第九届联合国海底筹委会春季会议上,总务委员会审查了技术专家组提交的技术审查报告,一致同意批准将15万平方公里的多金属结核矿区矿区分配给中国。中国的开辟区位于141°155°W,8°12°N 之间

49 国家海洋局根据民政部和人事部的批复下发了《关于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机构编制的通知》(国海人发(1991230号)。大洋协会办公室为国家海洋局正司局级事业单位,下设“对外关系部”、“综合业务部”、“技术开发部”和“财务总务部”4个正处级部门。418 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方强为大洋协会成立题词:“为人类开发利用大洋资源而奋战”。

  420    李鹏总理致信大洋协会,对大洋协会成立表示祝贺,对海洋、地矿、冶金、有色金属行业从事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工作的职工和科技人员表示慰问,并鼓励大家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为人类开发利用大洋矿产资源做出新的贡献。

 424 大洋协会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由张宏仁副部长主持,徐大铨副部长宣读了李鹏总理发来的祝贺信,陈炳鑫副局长代表筹备组做了筹备工作报告。有关方面的领导方强、刘江、宋瑞祥、张序三、何伯泉、欧阳楚屏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有关部门的代表和推荐的大洋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的理事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大洋协会以国家海洋局、地质矿产部、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为业务依托,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海洋局指导。大洋协会的宗旨是:对外代表国家申请国际海底矿区,对内组织大洋协会成员单位从事国际海底矿产资源研究开发活动,开辟中国新的矿产资源来源,促进中国深海采矿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维护中国开发国际海底资源的权益,并为人类开发利用国际海底资源做出贡献。

 424日~25 大洋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国家海洋局召开。经有关部门协商,第一届理事由25名理事组成。会议选举陈炳鑫为大洋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李廷栋、陶晋、钮因健为副理事长;聘任国家海洋局严宏谟局长、地质矿产部张宏仁副部长为大洋协会名誉理事长。会议讨论通过了陈炳鑫理事长所作的《关于中国大洋协会筹备工作的报告》,原则通过了大洋协会章程。

大洋协会的主要机构为理事会、理事长会议和大洋协会办公室。理事会是大洋协会的最高机构;理事长会议是大洋协会的执行机构;大洋协会办公室为办事机构,通过联合办公会议加强与业务依托部门的联系。

53 大洋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由陈炳鑫理事长主持。会议通过了《中国大洋协会章程》和《中国大洋协会机构设置与职责》,讨论了1991年业务计划与经费安排,研究了大洋协会办公室专职人员的入选条件。

510    国家海洋局上报国务院《关于呈送<关于避免有关深海海底区域重叠和冲突的谅解备忘录>的备案报告》。

514    国家海洋局任命王建文为大洋协会办公室主任。

61    大洋协会办公室完成组建工作对外办公。大洋协会办公室专职人员由国家海洋局、地质矿产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6个部门推荐的10名成员组成。

64    大洋协会办公室联合办公会议成立并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联合办公会议由四个业务依托部门的代表和大洋协会办公室主任组成,不定期召开会议。

710    根据《关于申请国际海底矿区登记的请示》所提出的基本框架和《国务院关于同意申请国际海底矿区登记的批复》精神,大洋协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研究、编写完成了《大洋多金属结核资源研究开发第一期(19912015年)发展规划(草案)》和《大洋多金属结核资源研究开发“八五”计划(草案)》。

722    大洋协会聘请国际地科联副主席、联合国海底筹委会技术专家组成员、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地矿部高咨中心主任张炳熹教授为大洋协会高级技术顾问。

722日~25    “深海采矿政策研讨会”在青岛召开。来自10多个部委40多个单位的12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提交会议交流的论文80多篇,内容涉及战略与政策研究、资源勘查与评价方法、采冶技术路线等。会后出版了《深海采矿政策研讨会论文集》。

723    大洋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长(扩大)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听取了王建文主任关于大洋协会办公室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讨论确定了1991年的业务工作安排。

724    大洋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参加会议的理事17名,理事代表3名。会议审议了大洋协会第一期发展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征求意见稿。

828    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在联合国总部代表联合国海底筹委会,向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道豫大使和中国出席第八届联合国海底筹委会夏季会议的中国代表团陈炳鑫团长颁发了《将中国大洋协会登记为先驱投资者的证书》。

829    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批准<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经费与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函》((91)财预字第87号)。大洋多金属结核研究开发专项资金将按照该暂行规定和地质勘查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913    大洋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长(扩大)会议在国家海洋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大洋多金属结核资源研究开发第一期(19912015年)发展规划》和《大洋多金属结核资源研究开发“八五”计划》。

928日~106    大洋协会办公室派戴继岚等两人赴美国夏威夷参加“OCEANˊ91”和“OMI”国际会议,了解国际上大洋多金属结核资源勘探开发技术进展。这是大洋协会办公室组建后第一次派团出访。

10月~11    大洋协会聘请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著名经济学马洪教授为大洋协会高级经济顾问;聘请全国政协委员兼法制委员会委员、希腊国际公法学会国际理事会理事、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赵理海为大洋协会高级法律顾问。

113    大洋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长会议在国家海洋局海洋战略研究所召开。会议审议确定了有关项目管理的原则。“八五”期间,大洋专项任务设立5个项目:开辟区勘探项目、基础地质研究项目、开采技术与设备研究项目、选冶试验研究项目、综合性项目。项目之下分设若干课题,由大洋协会办公室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合同;课题之下分设若干专题,由业务依托部门与专题承担单位签订合同。

119日~30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派团前往日本,考察日本在深海采矿技术与设备方面的研究进展,探讨建立双边合作关系。这是大洋协会成立后由业务依托部门组织的第一次出访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