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统筹兴海强国
中国太平洋学会会长 张海峰
人类社会从农业经济走上工业经济的300多年里,社会生产力得到跳跃式发展,财富积累巨大,生活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另一方面,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许多重要矿藏已经枯竭,由此引发的能源、资源危机愈演愈烈,争夺油气资源是当今世界矛盾的重要焦点之一。现在摆在世界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能源危机如何解决?未来能源发展道路向何处去?对于在现代化道路上快速前进的中国来说,妥善应对能源危机,突破能源瓶颈,是一个事关全局的战略问题。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50多年的经验和教训,科学地提出“五个统筹”方针,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又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使我国多年来坚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理论上得到新的升华,在实践中得到科学指导,这是各行各业都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结合海洋工作,我认为要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除了做好“五个统筹”之外,还应加“海陆统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300万平方公里。而且我们还可以享有全人类共有的公海资源的开发权。海洋具有丰富的资源,人类未来的生存与发展有赖于海洋。因此,我们和平崛起的强国战略,必须包含“海陆统筹,兴海强国”战略。和平崛起,必须有海洋崛起作为重要的支撑,“海陆统筹,兴海强国”的发展战略,是在分析我国和世界发展的历史经验——“海兴国强,海衰国弱”和未来我国发展战略目标及世界发展趋势后得出的结论。
海洋是未来的“能量之源”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因为海洋不仅可为人类提供生存空间、食品、矿物、运输、旅游休闲及水资源等,而且将在新能源开发上扮演重要角色。海洋能是一种蕴藏量极大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温差和盐差能等多种。广义上的海洋能源还包括海洋上空的风能、海洋表面的太阳能以及海洋生物能等。因此,海洋被称为未来的“能量之源”。“向海洋要资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世界范围内的海洋资源和能源开发亦风起云涌。面对海洋新能源这个巨大的“蛋糕”,世界各国均已虎视眈眈。尤其是近20多年来,在能源危机和环境恶化的强大压力下,世界各主要海洋国家普遍重视海洋能的开发利用,加大了投入力度。美国把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作为国家能源政策的基石,由政府加大投入,制定各种优惠政策,经长期发展,成为世界上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最多的国家。英国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制定了强调能源多元化的能源政策,鼓励发展包括海洋能在内的多种可再生能源,把波浪发电放在新能源开发的首位,目前已具有建造各种规模的潮汐电站技术力量,并被认为是极有潜力的世界市场。日本在海洋能开发利用方面十分活跃,成立了海洋科学技术中心等十多个科研机构,并在海洋热能发电系统和热交换器技术领域领先于美国。1999年11月,日本和印度联合进行1000千瓦海洋温差发电实验成功,推动了该技术的实用化。法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投入巨资建造了至今是世界上容量最大的潮汐发电站——朗斯潮汐电站。其装机容量24万千瓦、年发电量5亿千瓦时。
整体而言,海洋能开发和综合利用正受极大重视,并在海水淡化、燃料生产、发展养殖业和旅游业、垃圾填埋、围海造地等方面取得明显效益。规模扩大,已达到或接近商业化应用阶段。新的海洋能源产业正在形成和兴起。有专家预计,在2020年后,全球海洋能源的利用率将是目前的数百倍。发展海洋能源将成为解决内陆能源问题的一条必由之路。
我国的海洋能开发状况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少数几个石油净进口国之一,而且进口数量还在不断增大,能否有稳定的能源供应将是我国在新世纪是否能够保持快速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因此,我国越来越重视海洋能的利用,其开发技术在某些方面独树一帜。
我国是世界上建造潮汐电站最多的国家,在上世纪50年代~70年代先后建造了近50座潮汐电站。江厦电站是中国最大的潮汐电站,目前已正常运行近20年,年发电量600万度。我国在波浪能技术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也不大。波浪能在经历了十多年的示范应用过程后,正稳步向商业化应用发展,且在降低成本和提高利用效率方面仍有很大技术潜力。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计划建造海流能示范应用的电站,此外,我国对于温差能、盐差能的开发利用也已列入议事日程。
但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在开发利用海洋能源、资源方面存在不少差距,主要问题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比较小,与我国海洋能源状况及经济发展的要求极不适应;海洋能源的勘查和研究开发力量不足,科技攻关能力不强,对综合开发利用重视不够;国家缺乏统一规划,投入少,政策措施不力,管理工作跟不上。
走“海陆统筹”道路对于我国能源战略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必要性分析。不论在发展初期如何走火电之路,发展到现在又如何强调走核电之路,最终的出路还必须整合到海洋上来。只有海洋战略才是中国能源发展的长远战略。因为:一、世界能源市场是连动的,中国的能源危机不仅是中国局部的,而是世界性的。二、中国的能源危机不只是缺煤缺电,更缺的是石油。而就世界可探明的储量而言,海洋石油仍占了世界石油总量的一半以上,即使是中东地区这些在沙漠里的石油,也得靠海上力量得到。三、海洋能也不只是石油这些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如前所述,现代科技已经证明逐步进入产业化的有海洋波浪能、潮汐能、海洋风能、盐能,还有海洋生物能等等。有些发达国家已建大规模的波浪能、潮汐能发电站,海洋风能利用在我国也开始了。这些能源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能源。四、从安全系数来说,海洋能的利用更接近自然生态,比较分散,不会形成集中的高价值的攻击目标,在战争环境下,不会被首选攻击。而我们今天颇受青睐的是石油天然气能、核能,由于市场的牵引,都越来越向发达的沿海地区集中,越来越往人多的地方集中,也都是高价值的攻击目标,没有强大的海上防卫力量,到时候就会出现重大的国家利益问题。
现实性分析。一、开发利用海洋能与我国经济布局和能源需求的地区结构相符,具有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二、从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看,现在主要是依靠煤和石油,也就是“黑色能源”。这些“黑色能源”不仅储量有限,而且污染严重,人类未来能源发展的重点是绿色新能源,中国要走绿色制造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就必须大力开发绿色海洋能。三、我国近海及远海区域海洋能源藏量丰富,是石油天然气宝库。
几个具体建议
一、摆正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的战略地位。从整体而言,我国对于海洋能开发利用的认识和力度仍有待提升,至今国家还没有把开发利用海洋能摆到应有的位置。因此,要深刻认识到,海洋是未来资源的宝库,海洋能同样是解决我国目前能源危机的重要资源,更是未来能源的主要依托。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海洋资源的研究、勘探、开发、利用摆到国家远景发展战略的位置上来,及早制定阶段性实施计划和政策,以期能够早日将海洋能源纳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
二、加强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的科技力量,选准项目,组织攻关,提高集团攻关能力,要统一规划,加大投入,制定海洋能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和管理政策,大力推进海洋能技术的产业化。
三、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维护好我国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确保我国海洋能源的安全主权问题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我国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要像维护陆地国土一样,寸土不让,寸土必争,要彻底纠正“重陆轻海”的传统观念,破除只固守“黄土经济”,轻视“蓝色经济”的观念。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以对历史、对后代、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这个问题,绝不可以在战略上犯错误。中国未来能源发展依托于海洋,只有把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好,才能有效地开发利用好海洋油气资源。我认为,在当今世界,尤其从我国未来发展需要出发,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不仅要有能力有效地维护我国所管辖的300万平方公里海域,而且还要有能力有效地保护深海远洋资源开发和海上通道的安全。
目前,我国南海油气资源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到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周边国家已经在南沙海域钻井1000多口,发现含油气构造200多个和油气田180个,1999年年产石油4043万吨、天然气310亿立方米,分别是中国1999年整个近海石油年产量和天然气产量的2.5倍和7倍。从1981年到2002年,越南已从南沙海域的油田中开采了1亿吨石油、15亿多立方米的天然气,获利250亿美元。南海石油已成为越南国民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
四、要树立向深海、远海发展观。在开发能源问题上,应奉行“先远后近”的原则。应该是先海上后陆上,海上应该先开采中远海,后开采近海;在中远海,先开发争议地区,后开采我完全控制地区。而我们目前所采取的策略正好相反。建议有关部门在有效、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维护海洋主权和权益方面,应与时俱进,调整我们在这方面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我们不仅要在陆地边疆上有寸土必争的概念,更要以这样的思想树立新的海洋权益观,牢固树立新的海洋国土观,以及树立新的海洋防御观。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我们的贡献。
《中国海洋报》2005-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