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通告
各理事单位:
根据大洋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国海人字[2007]397号文件批准,大洋协会办公室对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责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各处名称及职责通知如下:
1、秘书处(兼党委办公室):
1)负责办公室文秘、档案、信息、宣传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室人事、工资、社团、工会和职工教育工作;
3)负责办公室党委(秘书处加挂党委办公室牌)、纪检及监察日常工作;
4)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咨询委员会事务工作;
5)承办国际海底管理局事务;
6)负责办公室会议、接待和外事工作;
7)负责办公室保密、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规划项目处:
1)负责组织协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大洋项目的总体设计工作;
2)负责大洋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大洋调查、研究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组织大洋项目计划的实施和工作报告的编写;
5)负责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6)负责大洋项目的样品和成果管理;
7)负责国际合作计划的拟定与执行;
8)负责大洋调查研究标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装备资产处:
1)负责编制协会调查、勘察与研究装备建设与发展计划;
2)负责调查研究任务条件保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协会装备管理制度的拟定和执行;
4)负责协会资产、装备建档工作;
5)负责海上的保险业务工作;
6)负责协会装备标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7)负责组织装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和善后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预算财务处:
1)负责协会年度计划编制;
2)负责协会经费管理,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3)负责组织对项目经费的预算评审和决算审查;
4)负责年度预算的拟定、决算和各类财务报告的编制;
5)负责拟定协会经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6)负责办公室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协会和办公室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