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通告

 

各理事单位:

根据大洋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国海人字[2007]397号文件批准,大洋协会办公室对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责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各处名称及职责通知如下:               

1、秘书处(兼党委办公室)

1)负责办公室文秘、档案、信息、宣传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室人事、工资、社团、工会和职工教育工作;

3)负责办公室党委(秘书处加挂党委办公室牌)、纪检及监察日常工作;

4)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咨询委员会事务工作;

5)承办国际海底管理局事务;

6)负责办公室会议、接待和外事工作;

7)负责办公室保密、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规划项目处:

1)负责组织协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大洋项目的总体设计工作;

2)负责大洋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大洋调查、研究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组织大洋项目计划的实施和工作报告的编写;

5)负责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6)负责大洋项目的样品和成果管理;

7)负责国际合作计划的拟定与执行;

8)负责大洋调查研究标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装备资产处:

1)负责编制协会调查、勘察与研究装备建设与发展计划;

2)负责调查研究任务条件保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协会装备管理制度的拟定和执行;

4)负责协会资产、装备建档工作;

5)负责海上的保险业务工作;

6)负责协会装备标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7)负责组织装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和善后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预算财务处:

1)负责协会年度计划编制;

2)负责协会经费管理,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3)负责组织对项目经费的预算评审和决算审查;

4)负责年度预算的拟定、决算和各类财务报告的编制;

5)负责拟定协会经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6)负责办公室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协会和办公室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