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当前海洋管理工作的着力点

国家海洋局局长 王曙光


  对今年海洋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今年初国家海洋局在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上已经作了具体部署,各单位也都结合自身的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措施。总的来看,形势是好的。这里,仅就海洋管理中的一些重点问题做进一步的强调。

一、海域使用管理方面

  (一)要继续完善海域管理配套制度,努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3年多来,各省人民政府、海洋部门相继发布了50多个规范性文件,海域使用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基本保障了海域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近年来,随着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海域使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由于地区和地区之间存在着差异,各省应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由省人大或省级政府出台具有地方特色,更细化、更具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补充母法的空白,以更好地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随着《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大量有悖于《行政许可法》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包括一些规范性文件被修改或废止。因此,各地应尽快制定本地区的海域管理使用条例,保证国家政令畅通。目前,山东的条例、辽宁的办法都已颁布实施,江苏、海南的条例也已通过省人大一读。各省立法工作一定要加快步伐,全力推动,力争年底前全部出台。

  (二)要积极推进“百县示范工作”,规范养殖用海管理。县级海域管理工作,尤其是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国海域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关系到沿海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沿海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省、市两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局提出的“百县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厅(局)长、相关处(科)室领导组成的指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示范创建活动的协调、组织和实施,确保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和经费到位,努力开创养殖用海管理的新局面。

  (三)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海域法》执法大检查,全力提高海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这次执法检查是《海域法》颁布以来,全国人大首次组织的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主要是看我们海域管理部门是否依法行政、广大用海者是否依法用海、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是否与《海域法》相一致等。沿海各级海洋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认真做好检查前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在海洋环境管理方面

  (一)要抓紧落实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保护工作。面对当前海洋生态破坏加剧、生态健康恶化的总体趋势,国务院去年24号文件提出,海洋环境保护要由重视污染防治向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转变的指导思想,并对重点海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初,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重点海域环境保护规划》,并将其列入国务院2005年专项规划编制计划。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国家局抓紧落实规划编制工作,把国务院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深化海洋生态保护职责,积极推进各类海洋保护区建设,努力保护和创造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

  (二)要进一步加大陆源污染物排海的监督管理。2005年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掌握沿海所有820个入海排污口的排污状况及其附近的环境状况。这项工作是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环节。今年是排污口监测工作全面铺开的第一年,沿海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按照计划要求完成监测和评价工作。

  (三)要进一步规范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和海洋倾废监督管理。目前,《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对海洋倾废管理事权已进行了统一明确的划分,拓展了地方海洋主管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能。但是,违法建设和倾倒废弃物的活动还大量存在。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污染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政务公开制度,将环境保护审批和管理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告和公布。

  (四)要继续健全海洋环境预警报体系。目前,由国家组织制定的《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和《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应对海平面上升问题的建议也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认同。各地要加紧制定由海洋部门牵头的本地区风暴潮、海啸、赤潮等灾害的应急预案,以便与国家的应急反应机制相配套。同时,要加强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海洋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全面核定沿岸防潮警戒水位,组织做好海洋灾害灾情收集、发布及评估工作,提高公众海洋防灾减灾意识,努力缩短灾害应急反应时间,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三、海洋执法管理方面

  近几年,全国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发展很快,在海监执法、队伍及能力建设等方面已取得了可喜成效。但由于这支队伍刚刚组建,执法实践启动较晚,执法工作整体发展还不平衡。据此,海洋执法管理工作仍需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要继续实施好“海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各地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在“海盾2005”专项执法行动中,力争在查处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要抓好年度海监执法示范工作,不断开拓思想、创新进取,要重点在执法检查方式、处罚适用方式等摸索出经验。

  (二)要进一步完善海监执法队伍体制。针对在综合执法队伍中缺乏独立的内设海监机构及专职海监人员,致使海监执法职能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各地要抓紧理顺队伍体制。在今年年底之前,海监和渔政合并设置的队伍,要全部完成在内部设置独立的海监机构、配备专职的海监执法人员的工作,在组织上确保海监工作职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三)要进一步加快执法能力建设步伐。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国家和地方的共同努力。在国家局继续加大对各级海监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力度的同时,各省也应充分发挥本省的优势,尽快制定配备执法装备的具体计划,并逐步实施。各地要努力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把海域使用金主要用于海域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上,确保海监队伍有能力开展海洋执法监察工作。

四、海域勘界管理方面

  海域勘界是全面勘定全国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域勘界工作从2002年全面正式启动至今,在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配合支持下,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除江苏和上海之间的苏沪线、浙江和上海之间的沪浙线现在还有些外业调查没有结束外,其他的省际界线都已进入到勘界报告的编写、方案的制定和协议书文本的协商及签署阶段。

  关于县际间的海域勘界,目前已有75条县际线签字的协议书,接近全国待勘县际线的三分之一。根据国务院及国家局年初召开的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的要求,今年要完成县际间海域勘界任务。在完成海域勘界工作的同时,沿海各地区要继续深化海岸线的确定工作。力争在完成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划定的同时,将各省的海岸线一并固定下来。

  另外,希望各单位一定要组织好“908项目”的实施,确保今年开个好头,为全面完成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中国海洋报》200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