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地开展海洋管理工作
国家海洋局局长 王曙光
海洋管理是一项新兴的工作,国内外都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探索和创造。这几年,福建面对海洋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等不靠大胆创新,创造性地完成国家海洋局部署的工作任务,其间的许多工作思路和方法值得大家学习与借鉴。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管理工作是福建经验的关键。
福建省委、省政府都十分重视海洋管理工作。卢展工书记明确提出要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研究和推进;黄小晶省长将春节后的第一个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安排用来审议《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刘德章常务副省长仅海域勘界,就两次召开全省性专题会议,4次主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会,6次听取工作汇报,还亲自找有关市、县领导做协调工作。在省主要领导的影响和带动下,福建沿海各级党委、政府等部门都把海洋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福建省第六次党代会和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把“发展‘蓝色产业’、建设海洋大省”作为福建实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大举措,2001年福建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把“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列入《福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2002年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经济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一系列决策、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着福建海洋工作的开展,为福建海洋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各级海洋管理部门真抓实干是福建经验的核心。
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张国胜介绍的经验中不难发现,福建这几年海洋管理工作正是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海洋管理要重点抓“规划、立法、管理”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在规划方面,福建率先把海洋产业利用规划扩大到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经济指标由单纯反映海洋主要产业扩大到全面核算、反映海洋全部产业。在立法方面,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不仅主动邀请省人大和省政府参与立法工作的有关同志先期介入立法调研。让他们在调研中加深对拟立法案必要性、紧迫性的了解,把协调工作做在前面,而且还利用每年承办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三见面”的时机,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监督的同时,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更多地了解福建海洋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海洋、理解并支持海洋工作的良好氛围。在管理方面,福建一方面注重夯实基础性工作,抓紧实施海域勘界、海河划界及海岸线修测,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发管理海洋提供有效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明确海洋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界限,有效促进了海洋管理。另一方面寓管理于服务,把海洋环境质量监测与为民办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加大了陆源排污口的监测力度,又为沿海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了海洋自然信息的预报、公报服务,同时也起到了宣传海洋环保、督促排污单位加大治理力度的作用。
三、结合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工作是福建经验的灵魂。
福建海洋管理工作之所以能走在全国的前列,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有开拓创新的意识和追求卓越的精神。在机制创新上,福建积极探索海洋管理新模式,构建了县、乡(镇)、村三级基层海洋管理网络,创造性地建立起乡(镇)海洋管理工作站,聘请沿海渔村的主要干部担任村级海洋管理协管员,将海洋管理工作延伸到基层,不仅方便了群众,加强了管理,推进了海域使用项目确权发证、年审及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宣传了海域国有的理念,促进了依法用海、依法管海、依法护海氛围的形成。在制度创新上,他们根据海洋开发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福建特点,制定了《福建省海域岸线修测技术规程》,并联合测绘部门共同实施,提高了修测成果的权威性;建立经验交流与通报制度,促进沿海各地在海域管理工作上“比、学、赶、超”氛围的形成;积极创造条件,组建起较高规格的海洋综合执法队伍,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权威;建立健全海洋行政执法检查和立案、审理、会审、处罚、执行等专项工作制度,使海监执法工作相互衔接、协调一致,为海监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方法创新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将省内海域界线分解为市、县两级勘界的新方法,提出市际线省勘,县际线市勘的工作思路,不仅调动了设区市参与海域勘界的积极性,而且大大加快了全省海域勘界工作的进程。在勘界实践中,福建还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提出对“插花”海域实行行政管理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岛屿自然归属与行政管辖权相分离,港区、经济开发区、自然保护区等行业管理权与行政管理权相分离的“三分离”法以及基础协商与高层协商相结合的“双层协调法”、“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协调法、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协调法等等,有效地化解了海域勘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为快速、科学划定海域界线奠定了基础。
《中国海洋报》200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