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

  一、组成与程序

    1、办公室由主任、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2、办公室主任应由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任命。

    3、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4、办公室下设相应的业务部门。

    5、办公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专家或设立专家组开展有关论证与咨询工作。

    6、办公室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权力与职责

    办公室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根据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定,负责承办协会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定与指示。

    2、组织研究我国国际海底资源研究开发战略,拟订规划、计划和规范。

    3、组织有关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向国家提出有关的决策建议。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规章,制订并发布项目指南和项目管理有关细则与办法。

    5、组织项目的立项论证,择优委托或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与项目验收工作。

    6、组织协调我国国际海底资源的勘探、采冶与研究活动,进行业务监督。

    7、组织实施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的合同与协议。

    8、组织实施协会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

    9、组织实施协会履行的国际义务。

    10、负责协会的经费管理工作。

    11、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12、承办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宜。

  三、联席会议

  1、联席会议是加强协会与有关业务部门、项目首席科学家业务联系的办公形式,由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派的代表)根据协会业务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办公室业务部门负责人、有关业务部门委派的代表或协会项目首席科学家组成。

    2、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  

  (1)审议协会的年度计划与经费预算;

  (2)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交的年度报告;

  (3)交流各项目的业务工作进展;

  (4)就协会业务工作向办公室提出建议;

  (5)就拟提交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的重大业务问题进行磋商;

  (6)其它业务事项。

    3、联席会议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四、大洋协会办公室领导

张利民 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主任
毛 彬

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秘书长兼大洋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沈继刚 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 峰 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