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协会"十五"立项工作的通知


签发:金建才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国际海底区域研究开发"十五"计划》,协会办公室在组织专家制定的《国际海底区域研究开发"十五"总体设计》基础上,由协会项目首席科学家和子项目责任专家编制了《国际海底区域研究开发“十五”立项指南》,并经首席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为吸引全国优势单位参加国际海底区域研究开发活动,引导各单位正确参与立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立项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十五”期间,国际海底区域研究开发项目在国家综合部门指导下,由协会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有关受理课题申报、立项评审、课题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由协会办公室承办。“十五”期间,协会聘请了项目首席科学家和各子项目责任专家,在项目实施中,实行项目首席科学家及责任专家制度(具体职责见《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责任专家暂行规定》),协会办公室将聘请资源与环境项目专家组和技术发展项目专家组,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与咨询(《中国大洋资源研究开发项目专家组暂行规定》),以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有关受理课题申报、立项评审、课题日常管理等规定见《中国大洋协会"十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二、立项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持续开展深海勘查,大力发展深海技术,适时建立深海产业"的工作方针为指导,确定以下立项原则:

  1. 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十五"计划主体任务的完成;

  2. 适应国际海底开发形势,注重国际合作,提高起点,跨越式发展;

  3. 加强技术经济论证,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 注重支持有利于国际海底开发事业可持续发展,有直接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5. 注重与国家其它重大计划的衔接和融通;

  6. 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

  7. 成熟则立,滚动发展。

三、项目设置

为保证项目的整体性、系统性,按照项目整体布局(见图),"十五"期间设立五个项目:

  1. 资源勘查与评价项目(项目编号DY105-01)

  2. 环境评价项目(DY105-02)

  3. 技术发展项目(DY105-03)

  4. 资源加工利用项目(DY105-04)

  5. 综合评价项目(DY105-05)

各项目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根据需要下设子项目和课题,协同发展。

课题研究不包括航次任务的组织实施。航次工作将依据《"十五"总体设计》,编制勘探航次总体设计,保证"十五"项目的完成。

四、申请课题的要求

1、中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的科技工作者,所在单位愿意提供担保与支持,遵守协会有关管理规定,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与所属项目、子项目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课题申请中年度计划、考核指标、考核方式等明确,经费预算合理。

4、参加课题人员精干、专业配置、年龄结构合理。鼓励优秀中青年(45周岁以下)科技人员承担大洋任务;离退休人员、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申请。

5、每位申请者同期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的课题不超过2项,但最终承担课题不超过1项;参与(含负责人)申请课题不超过4项,最终承担不超过3项。

6、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基础与条件,并对课题的顺利实施提供条件保证。

7、联合进行研究开发的课题,各方投入与利益应明确清楚。

8、课题采用课题负责单位、负责人制度。课题负责单位要对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课题的成果负责。

9、课题申请者按要求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申请者所在单位仔细审查,严格把关。不符合《课题申请书》填写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

10、每个研究方向一般设课题1个;注明的经费为项目、子项目可支持经费的控制数。

11、除注明第二批立项者外,其余皆为第一批即可申请的研究方向。

12、课题申请委托专家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按课题申请经费的0.2%收取资料与评审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最低不少于500元)。

五、立项程序

1、立项申请 自《立项指南》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均可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办公室。

2、资格审查 协会办公室对提交的《课题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课题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将提交专业评审专家组评审。

3、专业评审 协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专家组在听取课题申请者陈述与答辩后,提出评审意见。

4、综合评审 协会办公室组织综合评审专家组对通过专业评审的《课题申请书》进行综合审查(包括课题经费),提出最终的审定意见。

5、签定合同 根据审定意见,课题承担单位填写《课题合同》,双方无异议后,协会办公室同课题承担单位签定《课题合同》。

六、立项时间进度及其他事项安排

1、《立项指南》的发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有关单位凭单位公函向协会办公室项目管理处索取《立项指南》正式文本。

鉴于协会目前正在组织实施DY105-11航次和综合湖试工作,资源评价项目和技术发展项目中部分内容的立项将适时在第二批立项工作中体现。具体安排见《立项指南》。

2、《课题申请书》的报送 各课题申请单位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15份,在8月31日以前连同软盘(Word97以上版本,A4纸)一起报送协会办公室项目处。 

3、资格审查 9月上旬完成,并将审查结果反馈各申请单位。

4、专业评审 预计在9月中旬完成。

5、综合评审 9月下旬完成。

6、签定合同 9月底至10月初进行。

 

以上安排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关注本网站的信息发布,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协会办公室项目管理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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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010-6804776868047770

Fax: 010-68022117

E-mail: comra@public.bta.net.cn

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

二00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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