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协会“十五”第二批项目预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国际海底区域研究开发“十五”计划》,根据财政部新的预算管理精神和“十五项目首席和责任专家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纪要的有关内容,开展第二批项目的预立项工作。
第二批预立项的原则是在第一批立项工作的基础上,为确保十五重点任务的完成所需开展的各项目领域的补充,部分急需的和有前景的探索性项目,以及关系到十一五战略发展的有关课题。现将有关立项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参照《中国大洋协会“十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申请课题的要求、立项程序、《课题申请书》的填写等事宜
参照《关于开展协会“十五”项目第二批项目预立项指南》。
三、项目设置
为保证项目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十五”第二批立项期间仍设五个项目:
1. 资源勘查与评价项目(DY105-2-01)
2. 环境评价项目(DY105-2-02)
3. 技术发展项目(DY105-2-03)
4. 资源加工利用项目(DY105-2-04)
5. 综合评价项目(DY105-2-05)
各项目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根据需要可在项目下设子项目和课题。
四、立项时间进度及其他事项安排
1、《立项指南》的发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有关单位凭单位公函向协会办公室项目管理处索取《立项指南》正式文本。
2、《课题申请书》的报送
各课题申请单位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试15份,在9月5日以前连同软盘(Word版本,A4纸)一起报送协会办公室项目处。
3、资格审查 9月上旬完成,并将审查结果反馈各申请单位。
4、专业评审 预计在9月中旬完成。
5、综合评审 9月下旬完成。
五、合同签订
所有通过专家评审的预立项项目,需在预算批准后,视预算情况,按照轻重缓急依次签订合同。未能签订合同的项目输入协会项目库,作为今后优先备选项目。
以上安排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关注本网站的信息发布,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协会办公室项目管理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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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