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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研究与开发”项目2014年绩效考核获优秀评价

发布日期: 2015-07-21 15:09:31

2013年国家海洋局确定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研究与开发项目为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项目,并连续开展3年。2014年是绩效考核工作的第二年,再次全面系统地对大洋事业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开展评价。

为顺利推动绩效考核工作开展,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8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研究与开发项目绩效考核布置会,承担大洋项目的各课题及任务负责人、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单位代表和国家海洋局系统内相关单位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考核仍承续了2013年协会办公室确定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了海上勘查、船舶保障和运行维护、重大项目和业务支撑四个指标组成的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研究开发项目绩效考核四级指标体系,全面涵盖了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研究开发项目工作。

2014年共有59家单位承担了2014年大洋专项任务,由于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量大,承担单位多,造成了绩效考核工作量大而繁琐,协会办公室在清华大学的大力配合下,以59家单位提供了基础材料和数据为依据,经过近20多天的紧张工作,完

成了各项指标体系的投入、产出和效益等系统分析,按时向财政部委托的评价机构华盛中天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了《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研究开发项目2014年自评估报告》。

2015年2月3日,华盛中天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对《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研究开发项目2014年自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在评审会前组织财务专家开展了现场检查,分别于1月21日下午到大洋办抽查了有关合同及管理规定,2月2日至3日赴海洋一所和海洋三所进行了财务及合同等材料的现场检查。

专家一致认为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研究开发项目的执行充分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拓展我国的资源储备,对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规范化给予了肯定。经过评审提出项目的主管部门必须科学规划和用好资金,特别要加强预算执行,要精算现有资金,最大化地发挥现有资金的作用。

在2013年的绩效考核中,项目的评价着重于制度和财务规范建设情况;2014年的绩效考核更加深入地注重项目的整体设计及任务的完成情况。为此在2015年,大洋办将和各项目承担单位一起,更加着力工作中使每一个任务的计划与完成情况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使年度计划与年度成果体现的更加契合,以经得起对项目越来越深入的考核。

相关链接

  • 国家海洋局
  • 国际海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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