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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洋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青岛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5-09-02 13:52:49

9月1日,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大洋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青岛召开。中国大洋协会刘峰秘书长、外交部条法司马新民副司长和中央外办海洋权益局梁金哲副局长等常务理事共同主持了会议,中国大洋协会常务理事、理事、理事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大洋协会理事长、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向大会作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报告。王飞首先回顾了2014-2015年我国大洋工作取得的成就。2014年中国大洋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在北京签订了《“区域”内富钴结壳勘探合同》,实现了三种资源三块矿区的阶段性目标;以中国五矿集团名义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交的位于保留区的多金属结核矿区申请在今年的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1届大会上获得核准;《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4-2015年,“多种资源、多海域、多船作业”的大洋航次调查格局进一步巩固,大洋外业调查工作成果丰硕;“蛟龙”号第二个试验性应用航次(中国大洋35航次)首赴西南印度洋我多金属硫化物合同区开展下潜任务,深海作业能力进一步提升;2015年大洋综合资源调查船、载人潜水器支持母船等两型新船可行性报告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复,大洋综合能力建设迎来新的飞跃。

国际海域空间广袤、资源丰富,近年来各国为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储备更多的战略资源,纷纷将目光投向深海大洋,国际海域竞争愈发激烈,并进一步呈复杂化、多元化态势。王飞表示,2016年协会要顺势而为,加强战略规划研究,组织开展《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开发“十三五”规划》制订,争取早日获得国务院批复;全力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积极推进《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立法进展,争取立法早日出台;继续巩固“多种资源、多海域、多船作业”的大洋调查格局,精心部署大洋航次;在全面履行已签订的勘探合同义务的同时,适应国际海底区域活动逐步由勘探向开发过渡的形势,着力发展深海资源开发能力、切实增强国际竞争力;积极推进大洋综合资源调查船、载人潜水器支持母船的建造工作以及大洋勘探工程船的立项等工作,全力推进大洋综合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大洋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王飞指出,当前我国海洋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机,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大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肯定,将激励全体大洋工作者继续发扬“自强、探索、奉献、和平”的大洋精神和“严谨求实、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勇攀高峰”的中国载人深潜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国大洋事业继续向前发展,争创大洋工作的新辉煌。

外交部条法司马新民副司长在大会上结合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1届会议情况对国际海底形势做了深入分析,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翟勇主任全面介绍了《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立法工作进展,中国大洋协会刘峰秘书长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就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开发“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作了详细报告。

会议对理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与会代表对协会2016年工作安排、“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大洋事业的长远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积极献言献策,提出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布局;明确定位,避免重复建设,构建开放、共享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国内优势力量开展大洋工作;进一步提高航次工作效率,加快深海资源开发能力建设;加强国际规则的研究,切实维护我在国际海域的权益。

会议还审议通过由刘峰同志接替金建才同志担任中国大洋协会秘书长,同意增补中央外办海洋权益局和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为常务理事单位,同意增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0四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三亚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宁波市远东水下工程有限公司、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中航航空电子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协会理事单位,并同意外交部条法司、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国土资源部矿管司等28家单位提出的常务理事和理事人选的变更。(记者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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