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于2015年10月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为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一行分别于11月11-12日、18-19日赴深圳、广州、青岛等地开展调研。国家海洋局局副局长、中国大洋协会理事长王飞,协会秘书长、协会办公室主任刘峰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南海挑战”号石油生产平台、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海洋六号”调查船及“海马”号无人缆控潜水器等调查装备、“蛟龙”载人潜水器及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深海装备试验水池和维护车间,观看了按计划开展的“蛟龙”号布放回收演练,并与一线深海工作者、地方相关单位和部门代表及专家进行了座谈。
对于一线深海工作者、单位和部门代表及专家围绕草案内容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的多项建议,调研组表示将积极吸纳到立法草案及说明中,争取我国深海立法早日颁布实施。
调研组考察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深海大型装备维护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