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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大陆架和区域制度国际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 2016-06-02 16:27:38

 530日~31日,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和南京大学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大陆架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科学与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在南京召开。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孙书贤、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出席并致辞,中国大洋协会秘书长刘峰作为受邀嘉宾做主旨演讲。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包括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和书记官、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副司长等重要涉海国际机构的负责人和代表。

会上孙书贤副局长强调,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沿海国家,高度重视海洋事业发展,长期与国际社会一道致力于促进海洋和平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高度赞赏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以及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等国际机构在大陆架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领域开展的卓有成效的工作。长期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和支持各机构的相关工作,与各机构保持友好关系,并在相关领域做出了应有贡献。中国国家海洋局愿和各方加强合作交流,在相关国际事务中做出更大贡献。他表示,在海洋法领域,中国一直秉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精神,始终严谨地解释和适用《公约》,切实维护《公约》的完整性和严肃性,尊重国际规则,坚持通过和平谈判与磋商处理海洋权益争端。

徐宏司长表示,中国高度重视大陆架和“区域”事务,一直致力于维护《公约》在内的现代海洋法律制度。作为国际法治的参与者和贡献者,中国坚定致力于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争端。谈判和磋商能够充分体现当事国的自主意愿和主权平等,谈判成果也更易为当事国人民所接受。国家有权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无论外界如何风云变幻,中国捍卫本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不会动摇。中国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同其他国家一道,致力于推动建设和谐海洋与和谐世界。

中国大洋协会秘书长刘峰就中国在国际海底区域开展的活动向大会作了主旨发言。概述了201651 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以下简称《深海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强调《深海法》的和平利用和环境保护原则,鼓励科学研究合作;重点讲述了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开展的活动和做出的贡献,我国目前拥有多金属硫化物、多金属结核和富钴结壳三种资源的四块专属勘探合同区,为履行勘探合同义务,做了大量的海上调查工作,对合同区的资源储备和环境、生物多样性进行了研究。我国的深海装备技术也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蛟龙”号,“潜龙”系列成功研制和应用,其他深海探测和环境调查装备也呈体系化发展。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的成功建设,大洋资料中心和中国大洋样品馆等服务平台的完善也为我国的国际海域工作提供了强大保障能力;最后强调深海研究的未来必然需要更为广泛的合作,中国大洋协会期待和希望在世界范围内有更多、更深入的交流、合作。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主席、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长、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联合国海洋事务与海洋法司副司长分别就各自负责领域开展的工作和最新进展作主旨报告。与会专家和学者重点围绕与大陆架制度理论与实践、与国际海底资源勘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科学和法律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2010年以来,我国已连续举办4届大陆架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国际研讨会。研讨会的举办,为有关国际机构和各国专家搭建了一个探讨和交流《公约》框架下大陆架和“区域”制度问题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平台,并逐渐发展成为大陆架和“区域”制度学术领域的国际高端论坛。

相关链接

  • 国家海洋局
  • 国际海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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