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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部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关于建立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的谅解备忘录(草案)》获海管局大会批准

发布日期:2019-07-28 10:28:02

当地时间7月26日,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举行的国际海底管理局(以下简称“海管局”)第25届会议上,《中国自然资源部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关于建立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的谅解备忘录(草案)》(以下简称“备忘录”)获得海管局大会批准。牙买加、斐济、科特迪瓦、韩国(代表亚太集团)、印度和哥斯达黎加等主动发言支持,大会主席和海管局秘书长专门向田琦大使表示祝贺。

该备忘录将是海管局与其成员国签订的除东道国协议之外的首个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备忘录,自然资源部与海管局将在华建立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联合中心”),该中心将设在位于中国青岛的自然资源部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联合中心是面向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放的致力于深海科学、技术、政策培训与研究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发展中国家人员提供深海科学、技术与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研究分析深海采矿发展方向及深海技术发展趋势,为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海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和主管国际组织有责任“积极促进科学资料和信息的交流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所得的知识转让,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的交流和转让,并通过为发展中国家技术和科学人员提供适当教育和训练方案,加强发展中国家自主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的能力”。自然资源部与海管局共建联合中心是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发展理念,促进全球海洋合作的重要举措,是我国为促进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贡献,是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勇于承担大国责任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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