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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报:自然资源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涉及围填海审批等

发布日期:2019-11-18 08:53:18

近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多项建议的答复,其中涉及围填海审批、重大项目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多个方面。

严格审批程序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关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的配套项目用海的建议》,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作出答复。

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提出,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严格审批程序,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湛江巴斯夫项目为德国巴斯夫拟独资在湛江市东海岛建设的乙烯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8月列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印发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同月,经批示同意,该项目列入第一批重大外资项目。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均对包括巴斯夫项目在内的重大外资项目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了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按照2018年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精神,对于符合生态保护修复要求的重大外资项目,在围填海造地审批方面享受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政策,加快审批进度。广东省政府于今年4月依法批准同意首期项目用海,对于推动巴斯夫项目整体落地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管控新增围填海,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保障相关项目用海需求。确需新增围填海的,广东省政府应严格把关,按照严格管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原则,在严守生态红线和尊重当地群众合理诉求前提下,统筹考虑巴斯夫“一体化项目”建设规模、时序,合理确定用海需求,科学提出用海方式,待完成项目涉及的历史遗留围填海处理工作后,按程序提出申请。  

统筹协调优化助推自贸区建设

就《关于加大对浙江自贸试验区用海用岛支持的建议》,自然资源部作出答复。

2018年12月,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细化了《通知》中可开展新增围填海审核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认定标准和有关审核程序。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定有关项目是否属于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

2015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39个部门和单位。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推动解决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质量。

同时,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文件规定、确需围填海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按程序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二是狠抓落实,组织完成浙江省围填海现状调查,督促指导浙江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后续,自然资源部将按照相关规定,督促指导浙江省按规定完成自贸试验区内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提高审批效率加强项目用海保障

就《关于对山东滨州港围填海项目实行“一港一策”的建议》,自然资源部作出答复。

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工作。目前,山东省政府尚未向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有关滨州港建设的新增围填海申请。下一步,如收到滨州港新增围填海申请,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管控新增围填海,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港口建设空间布局等,依法依规保障相关项目用海需求。交通运输部支持滨州港提出的符合国家重大战略的码头、疏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应统筹考虑港口和疏港铁路布局,充分利用好既有资源,积极处理滨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最大程度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在山东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之前,选址在已填海区域且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近期和中期投资建设项目,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属于国务院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部将优化海域审批流程,简化海域使用论证内容,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就《关于将湛江港港口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围填海政策特别支持范围,提高湛江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的建议》,自然资源部作出答复。

湛江港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也是粤西及西南部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在服务“一带一路”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具有重要作用。考虑到我国沿海港口实际吞吐能力过剩、结构性矛盾突出、海洋资源利用粗放等问题,需要统筹考虑港口布局,完善港铁联运、江河联运,根据港口资源禀赋和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培育战略性临港产业集群,统筹共用已建成港口。符合《通知》及其实施意见,确需新增围填海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应按规定提出申请。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加强项目用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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